根據(jù)《深圳經(jīng)濟特區(qū)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(jiān)督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按照年度審計項目計劃,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,我局對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鹽田交通運輸局(以下簡稱鹽田交通運輸局)送審的鹽田坳收費站拆除工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。審計工作得到該單位的支持和配合,審計實施工作進展比較順利。審計過程中查閱了該單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和報表、賬冊、會計憑證及合同等資料。鹽田交通運輸局對其提供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責,深圳市鹽田區(qū)審計局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。
一、基本情況
鹽田坳收費站拆除工程項目經(jīng)深鹽發(fā)改投〔2015〕103號文批準立項,計劃投資110萬元,資金來源為區(qū)財政,項目建設單位是鹽田交通運輸局。工程于2015年11月20日開工,2016年3月30日通過竣工驗收,質(zhì)量驗收等級為合格。
二、審計結(jié)果、跟蹤審計情況和審計評價
(一)審計結(jié)果
該項目竣工決算送審金額為1,004,803.67元。經(jīng)審計,審定金額為987,893.79元,本次決算審計核減16,909.88元,核減率1.68%,詳見附件。
建安投資(工程結(jié)算)送審金額928,865.29元,審定金額915,494.03元,核減13,371.26元,核減率1.44%。
(二)跟蹤審計情況
跟蹤審計過程中,完成預算審計1項,出具預算審定書1份,審定金額990,004.27元。
(三)審計評價
審計結(jié)果表明,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,基本能夠按照基建程序?qū)嵤┎⒐芾眄椖?,工程資料齊全;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,會計資料較完整,所披露的會計信息真實地反映了建設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;在投資計劃執(zhí)行方面,該項目計劃投資110萬元,實際投資98.79萬元。
三、審計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
(一)實際工期超合同工期
該工程合同工期30天,但實際工期132天,實際工期超合同工期102天,建設單位提交了工期延誤的說明。
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項目工期管理,避免工期延誤,按時交付使用。
(二)未按規(guī)定時限報審竣工決算
該工程于2016年3月30日竣工驗收,建設單位于2016年11月17日報審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,與《深圳市鹽田區(qū)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》(深鹽府〔2014〕20號)第二十七條“工程竣工驗收后,建設單位應在6個月內(nèi)完成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,報區(qū)審計部門審計”的規(guī)定不符。
建設單位今后建設的項目竣工驗收后,應及時整理項目決算資料,報送審計機關審計。
深圳市鹽田區(qū)審計局
2017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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